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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一建考试教材《法规》重要新增考点1

发布时间:2020-10-14 16:04:54 来源:互联网

2020一建考试教材《法规》重要新增考点1。2020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已经面市,每年教材的变动处都有可能成为当年考试的重要出题点。所以很多考生都很关心新旧教材的对比变化,以及新教材中增加了哪些的重要考点。小编也为大家做了整理。

2020一建考试教材《法规》重要新增考点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商标权(19版教材P27,新教材P27)

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新增】

2、纳税扣缴和申报 (19版教材P46,新教材P46)

国务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新增】

3、税率(19版教材P48,新教材P48)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3%。(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改动】

4、车辆购置税【新增】(19版教材P51,新教材P51)

201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5、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新增】(19版教材P51,新教材P51)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一建《法规》科目变化幅度约为10%。新增、修改20000字左右,变化79处,新增重要考点较多,要着重复习。为了方便考生们复习,一级建造师新教材新增考点大家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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