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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发布时间:2020-11-11 11:57: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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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知识点: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建筑构件主要包括建筑内的墙、柱、梁、楼板、门、窗等。

一般来讲,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是构件的燃烧性能,二是构件的耐火极限。耐火建筑构配件在火灾中起着阻止火势蔓延、延长支撑时间的作用。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组成建筑构件材料的燃烧性能。

而材料的燃烧性能,有些得到共识而无需进行检测,如钢材、混凝土、石膏等,但有些材料特别是一些新型建材,则需要通过试验来确定其燃烧性能。

除有一些特别规定外,大部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可按 GB 8624 等相关标准(详见本章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通常,我国把建筑构件按其燃烧性能分为不燃性,难燃性和可燃性三类。

1.不燃性

用不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不燃性构件。不燃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如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石膏板等。

2.难燃性

凡用难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统称为难燃性构件。难燃烧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

3.可燃性

凡用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可燃性构件。燃烧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的材料。如木材、竹子、刨花板、保丽板、塑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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