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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强化提升练习(二)

发布时间:2020-11-26 11:10:22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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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强化提升练习(二)

1.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陈某拾得一个钱包

B.李某种植果树

C.杨某与某商场签订购买机器的合同

D.王某盗窃他人财物

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一定事由的发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D.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B.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一个月内追认

4.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7日内一次性付款,如欲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陈某仍未回复。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是()。

A.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

B.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C.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D.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5.地处江南甲地的陈某向地处江北乙地的王某购买五吨苹果,约定江边交货。后双方就交货地点应在甲地的江边还是乙地的江边发生了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苹果的交付地点应是()。

A.乙地的江边

B.由陈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

C.由王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

D.甲地的江边

6.2012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7.李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半年,但未提及是否支付利息。半年后,因李某未如期归还,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还本付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付借款利息的主张中,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A.王某要求李某依当地习惯按年利率15%支付借款使用期间的利息

B.王某要求李某依当地习惯按年利率20%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C.王某要求李某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借款使用期间的利息

D.王某要求李某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8.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

B.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C.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D.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在执业中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下列关于合伙人对此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王某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王某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王某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D.王某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0.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施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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