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税务师 >> 科目 >> 税法二

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契税滞纳金的计算

发布时间:2020-12-15 15:19:07 来源:互联网

乐考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了“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契税滞纳金的计算”本文主要提供知识点供大家备考学习,后续小编会更新更多精华考点敬请期待!

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契税滞纳金的计算

知识点:契税滞纳金的计算

契税滞纳金的计算:契税滞纳金=应纳契税金额*万分之五*滞纳天数。

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5‰的滞纳金。

乐考网发布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契税滞纳金的计算,小编还为广大考生整理税务师资格报考指南和备考学习计划等资料,更多分享,请持续关注乐考网。

编辑:

 
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4006-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