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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一建考试教材《法规》重要新增考点2

发布时间:2020-10-14 16:05:29 来源:互联网

2020一建考试教材《法规》重要新增考点2。2020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已经面市,每年教材的变动处都有可能成为当年考试的重要出题点。所以很多考生都很关心新旧教材的对比变化,以及新教材中增加了哪些的重要考点。小编也为大家做了整理。

2020一建考试教材《法规》重要新增考点2

第二章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改动】(19版教材P57,新教材P57)

国务院规定应当审批开工报告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我国有严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2019年4月经修改后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改动】(19版教材P60,新教材P60)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新增】(19版教材P67,新教材P6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规定,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4、企业更换、遗失补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改动】(19版教材P68,新教材P68)

企业需更换、遗失补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更换、遗失补办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由申请人告知资质许可机关,由资质许可机关在官网发布信息。

5、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新增】(19版教材P85,新教材P8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一建《法规》科目变化幅度约为10%。新增、修改20000字左右,变化79处,新增重要考点较多,要着重复习。为了方便考生们复习,一级建造师新教材新增考点大家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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