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介绍
一级建造工程师的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的成绩有效期可以保留两年的时间,免试的考生,成绩的有效期只能保留一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分为4个不同的科目,每年都会举行一次考试,每次都会举行4个不同科目的考核。
1.滚动制的管理办法
参加所有科目考试的考生,当地的建设局和人社部采取的是滚动制的管理办法,成绩有效期是两年。要求考生连续两个年度,通过4个科目考核之后,可以获得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2.非滚动制的管理办法
部分考生符合了免考的条件,此时不可以采取滚动制的管理办法。考生只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之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核就可以拿到资格证书。
已经拿到了相对应的专业资格证书,需要进行增项考试的考生。并不需要再参加公共科目的考核,只需要进行一个增项科目的考核即可。此时也不享受滚动制的管理办法。要求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之内,通过增项专业的考核,就可以获取增报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的成绩管理办法是非常人性化的,不同的考生所对应的成绩管理制度不同,建议考生可以根据需要合理的安排相应科目的考核。需要考全科的考生可以每年考2~3个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