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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消防设计的验收

发布时间:2020-10-15 11:11:25 来源:互联网

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消防设计的验收,要记得学习哟。古今成大事者,都有一种不抛弃,不放弃的坚持精神,只有每天坚持学习,沉下心来好好夯实基础,查漏补缺,巩固知识点,这样才能在考场上发挥惊人的实力,实现一次通关,早日创造属于自己的成功与辉煌!

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消防设计的验收

一级建造师考试知识点。消防设计的验收

(一)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消防设计中的法律责任

(一)未进行消防设计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工程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三)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

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限制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并处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小编今天为大家推送一建考试考点,要记得学习哟。纵观古今中外,古往今来,凡有所成就者,都有超乎常人的意志力、忍耐力。考试的备考工作也是如此,需要我们保持充沛的精力,认真完成每天的学习计划,踏实学习,耐得住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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