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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新旧教材变动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24 14:31:41 来源:互联网

乐考网为帮助考生及时了解新教材基本信息,安排备考规划,小编整理了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新旧教材变动解读。

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新旧教材变动解读

一、教材整体变动情况分析

从整体上看, 2020年《中级经济法》教材变动较大,不仅涉及章节结构的调整,更涉及实质性内容的调整。

主要的结构调整是删除原第章第一节个 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将原第三章第立节合伙企业法的内容拆分为了五节的内容。

实质性内容变动较大的章节是

第四章、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

。第四章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进行大幅度修改。第六章也是根据新政策更新,比如我们周知的增值税税率调整等。第七章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弥补期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的规定,新增金融企业相关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抵免应纳税所得额、专项政策税收优惠的规定。值得庆幸的是,第八章的变动主要体现为内容的大幅度简化, 删减了很多具体规定, 这无疑为我们的学习减轻了压力。

2020年教材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论:本章变动不大。

1.新增仲裁裁决的法定撤销情形。

2.删除指定代理的内容。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本章变化不大。

1.公司登记管辖中,调整登记机关名称。

2.股东权、.股东退出公司法定程序、利润分配等内容中新增《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规定。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本章变动较大。

1.删除了“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节。

2.章名改为“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实质内容变动很少,但是涉及部分例题的增减。合伙企业设立条件中的"有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中增加" 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可以直接使用“合伙企业”字样”。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本章变动较大。

1.根据新《证券法》对"证券法律制度”进行了重新编写。

2.保险法律制度一节中新增了 重复保险的分摊制度和物上代位制度等内容。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本章变动较大。

1.效力待定合同新增一段。

2.调整代位权、撤销权、不得设立抵押权财产相关内容、质权人对质物的权利和责任、留置权、定金、合同权利转让、抵销、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买卖合同概述、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3.删除抵押权实现中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的内容。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本章变动较大。

1.调整增值税税率(16%调整为13% , 10%调整为9% )。

2.微调增值税税收优惠、专用发票的内容。

3.新增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扣进项税额以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规定。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变化不大。

1.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弥补亏损的规定;新增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规定;新增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新增有限合伙制企业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新增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具体的税收优惠;新增鼓励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税收优惠;

2.删除创业投资企业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的一些具体表述;对公益性捐赠的范围进行小调整。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本章变动不大。

整章简化,尤其是大幅度简化了预算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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