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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针对执业药师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19 14:27:24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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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针对执业药师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江苏省执业药师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建立健全执业药师信用体系,强化执业药师诚信意识,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江苏省执业药师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可于2019年6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或纸质邮寄的形式反馈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wangaj@jsfda.gov.cn;联系电话:025-83273903;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街5号华阳大厦444室(邮编:210008),信封上请注明“《江苏省执业药师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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