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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不允许参考所涉地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10:36:28 来源:互联网

湖南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不允许参考所涉地区的公告

近日,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等地均发生本土疫情,且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大、外溢范围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和湖南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下列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前往考点参加湖南省2021年10月23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湖南省2021年度勘察设计、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10月2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旅居史;

2、10月2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旅居史;

3、10月14日以来,有甘肃省兰州市旅居史;

4、10月14日以来,有甘肃省嘉峪关市旅居史;

5、10月14日以来,有甘肃省张掖市旅居史;

6、10月14日以来,有甘肃省酒泉市旅居史;

7、10月15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

8、10月15日以来,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旅居史;

9、与各地已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

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院官网发布的相关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如实向所属考区组考部门申报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等防疫信息。

考生健康和疫情异常状况申报联系电话:0731-85063796 0731-85063791。

附件:

1、湖南省2021年10月23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湖南省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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