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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会cpa审计知识点: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

发布时间:2020-10-19 16:26:33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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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会cpa审计知识点: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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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审计工作底稿

【知识点】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

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

一、需要变动的情形

1.注册会计师已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了恰当的审计结论,但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不够充分[程序+证据+结论具备,只欠记录]。

2.审计报告日后[第二、第三期后],发现例外情况要求实施新的或追加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

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与已审计财务信息相关,且在审计报告日已经存在的事实,如审计报告日前获知该事实,可能影响审计报告。

二、变动的记录要求

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如果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无论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记录下列事项:

1.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理由;

2.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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